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实施意见
完善考核办法,真正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联手推进全民创业。发改委、经委、中小企业发展局、农业、商务、规划、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民政、财政、人事、劳动社保、税务、金融、工商、公安、监察、司法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制定支持推动全民创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全面推动各条战线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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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