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扶贫实施工作意见
署,要在全县深入开展为贫困群众捐赠太阳灶活动,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给贫困户捐助1台太阳灶和一把水壶,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县直及省市驻西各单位要服从服务于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这一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在项目安排、产业扶贫、信贷扶贫等方面给予扶贫开发重点村和新农村试点村更大的支持。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各种支农项目资金,形成扶贫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
三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改变贫困村的面貌,需要国家扶持和社会帮助,但最根本的是要靠乡村两级带领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苦干实干。无数的事实证明,给钱给物不如配个强班子、选个好支书。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和改进贫困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按照民主、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有文化,有能力,善管理,勇创新,能够带领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的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使之真正担负起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重任,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确保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有效开展。
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