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脱钩,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统一、规范、透明管理。此项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36、努力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认真落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制度体系,拓展投资评审范围,扩大投资评审规模。加大对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大额财政投资项目、当年新增跨年度项目等重点项目的评审力度,完善评审质量保障措施,健全评审质量保障机制,研究开发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项目评审全过程网上流传和信息资源共享,确保项目审减率逐年提高。此项工作由投资评审中心负责。
37、探索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积极实行项目资金绩效考评试点,把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规范性。此项工作由预算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
38、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边界,注重完善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投资参股等投入方式,发挥财政杠杆调控作用,吸附更多的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此项工作由预算科负责。
39、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强化产权登记和资产统计工作,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机制;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国有资产出借、出租、转让收入收缴。此项工作由国资局负责。
40、进一步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各业务科室要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对归口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及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其中,由行政政法科牵头,研究完善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人、车、会、话”支出。由预算科牵头,完善制定预算单位经费包干办法,调动部门加强管理、节减开支的积极性,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41、切实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扎实做好会计执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大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力度;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扩大准则执行范围;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中介机构执业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此项工作由核算中心牵头,有关科室共同参与。
42、加强委派会计管理。继续完善委派会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定期述职汇报、业务考核管理、走访征求意见、加强培训教育”五项管理制度,并定期走访受派单位征求意见。对委派会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核算中心负责。
43、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完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此项工作由监督办牵头,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
44、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做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的技术保障工作;搞好涉农补贴“一本通”等配套软件的推广应用;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运行及安全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45、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政府还贷准备金制度;创新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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