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20*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收入增长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生存性、政策性支出,加大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和科技创新等重点投入;运用各种政策手段支持企业发展,重点搞好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上述要求,我们拟定了20*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77210万元,增长9%。收入分征管部门情况为:国税局负责征收32900万元,增长12%。地税局负责征收118360万元,增长16%。财政局负责征收31330万元,增长17%。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9462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2%,其中土地出让纯收益20000万元。
20*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45637万元,其中灶内支出293857万元,增长6.26%。财政支出主要项目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8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7%。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11465万元,可比口径增长6.7%。教科文卫支出7344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0.5%,其中市级教育专项投入3677万元,增长45.9%;市级卫生专项投入3085万元,增长21.45%;市级科技三项费项目投入3530万元,增长3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05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2.3%,其中市级社会保障和民生体系建设投入12247万元,增长19.5%。环境保护支出294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7.1%,其中市级环境生态治理及节能减排体系建设投入1493万元,增长16.2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312万元,可比口径与上年持平。农林水事务支出3210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1.9%,其中市级农村改革发展体系建设投入15495万元,增长37.1%。交通运输支出39275万元,可比口径增长6.9%。电力信息及粮油储备金融等事务支出343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6.1%。其他支出329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5.3%。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上述收支安排是平衡的,预算执行过程中,除国家收支政策发生变动和上级专款到位后,部分收支预算将作适当调整外,一般不再变动,如需调整,届时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为实现上述目标,完成收支任务,20*年,我们将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收入增长机制,着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把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作为财政工作的核心,建立增长稳定、结构优化、调节有力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一是继续推进社会综合治税。严格落实税收征管责任制,严肃征管纪律,完善税源控管体系,把应该纳入税收管理的应税项目全部纳入税收管理。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增值税转型改革、取消行政性收费对财税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重点骨干企业税收的稳定增长。二是积极挖掘政策增收潜力。鼓励工业企业主辅业分离,引进能给地方带来更多税收的第三产业项目,增加地方级税收。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通过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在我市经营的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在我市注册登记、核算纳税。认真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争取我市范围内的外地非法人机构在我市注册法人、就地纳税。三是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非税收入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法制意识,完善收入统一管、支出捆着花的综合预算管理模式,对非税收入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