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任务。明确岗位职责,做好运行日志,提高系统日常维护保障能力,确保系统运行平稳和前台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三要加强病毒监控管理,制定完善并演练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尤其要提高窗口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畅通。
(四)坚持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提高
运用执法责任制系统,防范执法风险。一是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两大子系统的功能,坚持人机结合,抓好岗位角色的配备、操作权限的设置和人员的培训辅导,确保《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2.0版》1月底前全面上线。二要健全税收执法的内控机制。根据执法质量参数指标,运用岗责明晰、目标引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等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执法质量管理,建立“管理有目标、过程可监控、执行有记录、质量可考评”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和考核评议的全程控管。三要严格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追究级次应与其过错行为相当,注重责任追究的及时性,使执法责任制考核成为深化税源管理、完善管理员绩效考核、完成收入任务等全局性重点工作的有力保障。
完善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强化执法监督。一要围绕组织收入、税源管理、提高执法质量,有针对地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做到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工作检查与基础工作检查相结合、参数类指标检查与非参数类指标检查相结合、内部检查与外部延伸检查相结合。二要按照上级确定的执法检查参数化指标体系,征管科扎口各类检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定期挑选重点执法事项和当期热点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实现执法检查日常化和督查考核项目化。三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和跟踪监督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问责制。要从制度规定、执法能力、管理方式等方面剖析原因,提出防范和降低执法风险的有效措施,保证问题整改到位。
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一要依托“一级稽查”模式,调整稽查力量,重视稽查人员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要加强稽查基础管理,大力推行检查内容项目化,完善以绩效管理为重点的各项工作制度,推进稽查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提高稽查工作效果。二要狠抓大要案查处。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无货虚开和恶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偷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审理、处罚、执行和复查力度,强化与县公安、检察部门的大要案会商移送机制。三要加强稽查与管理的沟通联动,落实市局《关于加强征管、稽查良性互动实施意见》,建立稽查建议制度和案例分析制度,举办优秀稽查案例交流评比活动。要在检查过程中加强税法的宣传、检查后规范账务的处理,利用行业检查成果,借助行业协会开展政策宣讲、以案说法等方法,帮助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救济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品牌创建战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认真落实各项服务举措。一要以创建*国税“服务e站”品牌为载体,以《*国税“服务e站”税收服务体系手册》为服务标准,整合规范税收服务项目,探索建立税收服务评价体系,将纳税服务作为岗位职责、工作规程、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合理确定考核范围、内容、指标,实现服务品牌的长期辐射效应,赋予品牌持久的生命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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