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补助标准根据培训时间和学费高低分三档,即:培训15天以上、学费300元以下(含300元)的补助100元,培训61天以上、学费800元以上(含800元)的补助300元,介于两者之间补助200元。每个学员限补助一次;最后基地凭台帐、培训券、学员缴费收据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向市阳光办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阳光办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5、加强网络建设与治理。基地要安排专人和专用电脑,配合市阳光办进行网络建设治理,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媒体,扩大社会宣传面,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治理。
培训工作的月报,各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台帐和培训进度的月报,每月底及时将本月的培训转移台帐录入到省阳光网台帐治理系统,台帐要做到填报及时、内容完整、信息真实,其中转移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是与
本人联系的实用电话或用工企业电话等,要可供查询。同时统计本月的培训、结业、就业人数,将工作进度报表报至市阳光办。市阳光办要及时对台帐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要求,并及时提交上报。
为了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市阳光办及各基地要经常登录省阳光网,及时查看台帐治理系统信息框,学习有关政策和工作通知,按要求开展工作。市阳光办每个工作日登录一次,各基地每周登录不少于两次。
工作动态的宣传,各基地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稿件,报道工作经验、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交市阳光办在《应城网》“阳光工程”专栏和《阳光工程简报》上择优刊登,并报省阳光办在省阳光网上宣传。要求每个基地每季至少报一篇工作动态稿件,每月至少报一个典型学员的情况介绍,供稿数量作为年底评选先进的一个重要指标。
(四)创新办学模式,解决农民参训的实际困难。
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农民需要和市场要求,能充分发挥培训基地自身优势的办学模式。采取培训基地下沉到基层、贴近农民办学的方式,解决农民到城里培训不方便的问题;采取“贷款培训,就业还贷”、“缓交学费,就业还款”、“用人单位筹资培训”等办法,解决农民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采取“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就近培训、就地转移”、“结合招商引资项目,订单培训”等办法,解决农民培训后就业的难题;采取与其它培训机构联合办学的模式,解决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不足的矛盾;多方筹资,重点扶持,积极探索对贫困农民学员实行免费培训的有效途径。
(五)培育劳务品牌,增强就业竞争力。
根据我市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点,积极培育应城医药、刘垸粉笔、三合建筑等具有应城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加强对劳务品牌的扶持,新闻媒体和各职能部门培训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我市劳务品牌的宣传,努力形成比质量,创品牌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我市的优势劳务品牌,抢占劳务市场份额。
(六)抓好就业服务,努力提高就业率。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去,这个“转”字是要害、是目的。对于农民来讲,能不能让他学到真本事,能不能让他凭着学来的这些本事找到满足的工作,是他最关心的问题。所以各培训机构要实行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向输出”模式,及时安排学员就业,做到报到一批、培训一批、鉴定一批、就业一批、跟踪服务一批。要向学员讲解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好处和《劳动法》对非凡岗位的技能要求,宣传农民参加鉴定享受半价优惠的政策,按照学员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要公开承诺包培训、包推荐就业,要和阳光工程学员签订培训就业协议书,及时安排结业学员就业,就业率应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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