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重新聘任条件的中层干部将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重新聘任手续。
二、把握原则,认真落实局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局党委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并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进行衔接,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紧接着就是要抓好各个步骤工作的落实。
(一)新一轮竞聘上岗的主要内容
1、重新聘任
重新聘任对象为2005年8月以来任职的局机关处(室、局)、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符合重新聘任资格条件的现任中层,将通过个人述职、群众评议、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的程序办理重新聘任手续。
重新聘任的聘期与竞聘上岗聘期相一致。未被重新聘任的现任局机关中层应改任非领导职务,未被重新聘任的事业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2、竞聘上岗
晋升领导职务或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都要通过竞聘上岗。本次聘任的聘期为3年,到2010年8月。
竞聘范围为:局机关中层和局属事业单位处级岗位的竞聘,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为进一步调动干部积极性,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鼓励干部在机关与基层、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进行适当交流。
局属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岗位竞聘范围一般情况下是在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正科级以上及县(市)区局(分局)副局级领导干部和中层符合条件的干部中进行。具体设置条件在《实施方案》中已有规定。
3、轮岗交流
根据有关规定,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6年或任同一处(室、局)正、副职领导累计满9年的中层干部,一般应交流轮岗。因工作需要,已到任职交流年限暂缓交流,或未到需交流任职年限进行必要交流的,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4、破格提拔
对德才表现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度高,且具备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经批准可按破格提拔程序进行选拔。
但放宽任职年限,一般不超过所需任职年限的二分之一。
(二)需要把握的原则和条件
1、竞聘上岗的原则
局中层竞聘上岗工作政策性、敏感性强,程序要求严密,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准配强局中层干部。2、竞聘局中层干部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强,坚持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二是事业心强,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三是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业务知识、工作经验、思维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是2004年以来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同时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是工龄和年龄规定。竞聘处级干部,需达到5年以上工龄;年龄:男55周岁、女52周岁以下。事业单位调任机关,必须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
二是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规定。竞聘正处级职位,应在副处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竞聘副处级职位,应在正科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军转干部参加中层岗位竞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学历和其他规定。具体内容在《实施方案》中有明确规定。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述职和民主测评推荐。今天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并公布《实施方案》,紧接着由现任机关中层个人述职。请与会的同志根据现任局机关中层和事业单位正、副职负责人大会述职和书面述职情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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