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国土环境资源、交通、卫生、工商、税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旅游服务监督、城建、城管等部门,要对执法范围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包括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执法过程作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过程。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面向社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
(二)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市教育局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地位和目标,对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形式作出具体规划和要求,做到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综治、教育、公安、司法、工商、文体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崇尚法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积极开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 活动,根据地区特点和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案例宣讲、印发资料、墙报专刊和法制文艺活动等,大力宣传与农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居民)依法参与民主自治和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村(居)“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骨干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为骨干,开展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民政、公安、司法、劳动监察部门和居委会要互相配合,加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以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提高法治观念的同时,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化 “法律进企业” 活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国资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纳入企业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评定和考核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企业”评级和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督导企业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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