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降耗指标进行了分解下达。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建立内控机制,尽快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二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市经委、建委、商务委、各区县等重点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快工作进度,明确重点监控企业和关键生产部位,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肩负起本系统节能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工作目标。三要加强监测、定期评价。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全市节能工作的统计评价,抓紧建立严格的能源统计和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确保每半年公布一次,力争做到按季公布,并尽快实现分行业、分地区公布。要坚持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使数据真实可信。此项工作极为重要,全市各部门都要给予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四要强化考核,奖优罚劣。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考核办要抓紧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二是,建立健全能源节约的保障机制。一要加强节能法制建设。要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一步修订重点产品和设备工艺能耗标准,制定服务业、建筑业节能标准,探索建立超标准能耗加价制度,为指导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政策法律依据。二要强化法治监督。研究建立专职节能监察机构。按照《市节能监督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于浪费能源严重的,要给予减供或停供能源、查封设备等处罚。同时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型产品。要加强既有节能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发挥新成立的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的优势,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不断提高能源计量检测水平。三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要抓紧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列入政府预算,主要用于扶植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以及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等。各区县政府也要相应建立地区节能专项资金。同时研究制定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财税、金融政策,形成正确的利益导向。四要建立能够反映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产业政策实施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科学合理地探索制定新型能源和再生能源价格,促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推广使用。
三是,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经委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推动,要全面掌握全市节能工作动态,抓好过程控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市发改委要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全市考核体系,每年下达考核指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的节能工作。总之,要通过推进节能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建立起务实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为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做到在管理上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在统计上有计量、有数据、有分析;在考核上有指标、有评价、有奖惩,把节能工作责任体系真正落到实处。
(二)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结构调整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节约能源的根本性出路,必须把推进结构调整,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作为抓好全市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工业是节能潜力最大的领域。当前工业占全市总能耗的66.2%,全年耗煤炭1170万吨、石油252万吨、天然气4亿立方米、电270亿千瓦时、热力0.5亿百万千焦。一要大力推进重工业结构调整,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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