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监察局、农机局、财政局及各乡镇农机站为成员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局,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县农机局要在政府网站、新农村资讯、电视台公布补贴政策及《省年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目录》并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传达至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村社一级由各乡镇农机专干负责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传达。
3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和挪用。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贯彻《省财政补贴农机产品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应急预案》支持和保护购机户维权行动。三是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和供货企业、经销企业的管理,补贴机具显著位置上必须喷印“财政补贴机具”字样和国家统一编号标记,严禁虚报套购国家资金、报大供小、以次充好等事件的发生。四是购机者应自觉履行购机补贴协议的承诺,主动接受农机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参加抗灾救灾、跨区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五是严禁倒卖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六是凡购置的享受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必须由县农机部门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实行牌照、证照管理,以便进行跟踪管理。七是由县农机局和财政局对购机补贴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县农机局聘请质量监督信息员督促供货方搞好售后服务,并为购机者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