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活动查找到什么问题、找出了什么差距、理清了什么思路、采取了什么措施、制定了什么计划、建立了什么制度、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成效等,并形成总结报告,逐级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总结报告,请在2009年12月15日前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创新发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创新发展年”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创新发展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为虞国庆,副组长为史蓉蓉、李小南、王占铭、洪三国、杨寿庆、彭世东、郭奕珊、万普海、宋雷鸣、杨慧文,领导小组成员为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杨慧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抽调。
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创新发展年”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建立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创新发展年”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建立责任制,把促进创新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学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在*教育网、*教育电视台、《*教育》杂志开设“创新发展年”专栏或专题节目,各地各学校也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设“创新发展年”专栏或专题节目,及时报道 “创新发展年”活动情况,反映活动取得的成效,特别要集中组织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为“创新发展年”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创新发展年”活动各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5月中旬、10月中旬,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各设区市、各高等院校“创新发展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创新发展年”活动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一些和“机关效能年”活动关联度较大的工作,可结合进行。要以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果检验“创新发展年”活动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