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自去年部署“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市积极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全市总体情况来看,“三合一”场所排查还不够到位,整治工作总体上进展不大,一些地方“三合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杭州市防火委《关于加快市级“三合一”场所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在去年以来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控,防止“三合一”现象反弹;严格源头控制,有效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到二零零九年底前全面完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任务。其中“三合一”场所相对集中的上官乡于二零零九年6月底前完成。
二、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环节。要加强对服装、制鞋、袜业、箱包、眼镜、化纤、印刷、打火机、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其他火灾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隐患。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消防、公安、安全监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电力、工商等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排查覆盖面达到100%。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并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鼓励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排查,增强排查的广泛性和针对性。通过排查,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台帐,完善相关数据资料,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三、切实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
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人员搬离为辅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对一时难以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的火灾隐患,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单位,实行综合整治,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政府将进行挂牌督办。整治期间,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严防事故的发生。“三合一”场所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