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由财政部门纳入整合资金项目总库。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立项支持的由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从项目总库中择优选择,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未入库的项目一律不予上报。
四)要统筹安排实施。县整合办要根据整合目标对各类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统筹安排。逐步做到支农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的集中统一,科学合理调度。经批准的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由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投资一项、成功一项、见效一项,最大限度发挥支农资金效益。
五)要纵横结合推进。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办法。推进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改革,采取归并整合、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下达资金控制指标和项目指南等方式。为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创造条件;要建立财政部门与所有涉农部门之间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协调机制,推进项目资金整合工作上水平。
六、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任副组长、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活力。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做好支农资金整合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由财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要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财政部门以管理资金为主、涉农部门以管理项目为主、监察部门以监督为主,着力构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分工明确、协同作业、信息畅通、高效运转”整合工作机制,为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制度。坚持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和联系制度,强化监管。对确定的重点整合项目。各包联领导每月要深入包抓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深入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整合工作中存在问题。财政部门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积极推进项目公示制、竞争立项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政府采购制、财政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办法,建立由财政、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三)注重总结。广泛宣传整合工作政策,加强沟通。要采取各种形式。统一认识,扩大整合工作影响,形成良好的整合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乡镇的管理和信息优势,建立整合信息动态定期报送制度,认真研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推广整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全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综合考评。实行定期总量和量化评估,严格奖惩。进一步完善支农资金整合考评办法。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评机制。按照阶段工作考核内容,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总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先进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在讲评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对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现场处罚,年终考核扣分,增强各部门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