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及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以下简称“两创建一建立”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的方针,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示范社区”目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居民社区和基层站所达到两创建活动的标准,三年内全区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区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两创建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国宝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德科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沈宝黎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吴维强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爱国 区政府副区长
车 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区委农工部、区监察局、发展计划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审计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严喜乾兼任。
三、“两创建一建立”活动的对象
创建示范村(社区)的对象是: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对象是:全区所有驻乡镇街站所。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对象是:全区所有行政村。
四、“两创建一建立”活动的时间和名额
“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时间为当年的10月底前。评选的名额原则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每次为全区行政村和居民社区总数的10%左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择优确定。 年10月底前首次进行申报,年底完成评选表彰工作。
我区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被列为宝鸡市试点区,务必于6月底前按照《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宝渭办发【 】18号)精神,由区民政局牵头制定实施办法,各镇乡村组织实施,完成全区二分之一村的建立任务,并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三年内全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