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村级领导干部现状调查报告下
,总体上村干部混日子的思想比较严重,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不作为状态。但是农村的事务范围并不会因农业税的减免而缩小,而是更多的表现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合作医疗、养老、乡村规划、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等。凡此种种,都需要村干部的计划、治理、与实施。应该说,在新农村建设的形势下,村干部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因此,村干部要彻底打破“等、靠、要”的思想,开阔自己的眼界,采取积极的行动来建设其所在的村庄,发展农村的特色经济,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执行者和带领农民致富的领头羊。第二,要由行政性向协调服务性转变。中国历来是一个“官本位”思想比较浓厚的国家,村干部虽是生活在中国农村最基层的一个“官员”群体,其实假如更确切的说,村干部甚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他们却有着与生俱来的(随身份产生)官僚思想,因为他们手中或多或少的握有权力,所以,他们以领导自居,习惯了对村民发号施令。但随着服务型政府的提出,村干部也必须增强自己的服务意识。村党委的干部作为党员自然应该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表,而村委会更是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其成员是由于农民的信任和委托而产生的,因此更应该成为农民的公仆,反映农民的呼声,全心全意为农民谋福利。
2、村干部要在工作方式上从行政命令向民主协商和市场引导转变。中国未来农村社会结构发展的趋势要求农村治理要走一条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村干部是这一转变工程的桥梁。首先就是要对过去老一套的治理方式、工作方法果断进行转换。虽然在理论上规定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但在现实中自治的程度却大大折扣。这一方面是由于治理体制的不健全使村两委对上级 在政策和财政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依靠性,表现在对村民的态度上则主要以命令、行政指示的方式为主。处理日常事务上也主要是以个人主观的看法和经验去行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村民的民主意识还相当薄弱,村民们整天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事务,难以组织起来集体监督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另外,由于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身素质还较低,大多数村民难以发现村干部的越轨行为,即使发现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再者,村民认为村里开会讨论的许多事情跟他们的切身利益没什么关系,而且许多会议讨论是决而不行,不见实效。这使村干部的权威在农民心目中大大下降,自然也就不愿意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我们必须承认村民自治是推进我国民主进程的重要标志,也是村庄治理的有效模式。因此,村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改变以往的作风,由行政推动式向民主协商式转变,由命令型向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式转变,由经验型向尊重科学、遵循客观规律转变。同时,村干部要充分熟悉到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农民的生产活动进行有效引导,提供必要信息,发挥地区优势,发展适合的项目,积极的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是其全部工作的中心。其次,村干部要正确对待农村非营利组织如合作社的作用。合作社与村基层组织在目的上具有部分一致性,即为村民谋福利。农民以合作的方式进行生产,并以组织形式抗御市场风险,提高农业竞争力必将成为中国农村实现现代化的趋势。而且,合作社也对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村干部必须充分熟悉到合作社的重要作用,支持其发展壮大并在某些事务上与之合作,政府与合作社的优化组合必将有利于农村的发展。3、村干部要在工作内容上实现转变。据调查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村干部的主要工作排在前三位的工作是,收缴税费、计划生育工作和调节民事纠纷,而像科技宣传推广、基础教育及卫生、反映民意等带有“服务性”(对象为农民)的工作职能却被放在最较轻的位次上。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入,村干部的传统行政职能显然已经弱化或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