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村级领导干部现状调查报告下
”的爱好和意识,甚至对于如此乡村治理中的村干部能否权衡公共事业和个人投资进而持续建设新农村表示并不乐观。
最后,村级干部在讲“实干”的同时,对村民的政策宣传、教育严重不足,导致村民的不理解。综合分析,该村即使存在贫富分化,但总体生活水平在当地处于中上等,从村中两个小卖店没有赊账的情况就可略见一斑。村民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生活幸福感却偏低。在走访过程中笔者遇见正在继续为村里修路的本村村民,他们误以为记者来访,大呼农民生活之艰难,每日为挣村里雇其修路的30元报酬,风吹日晒,从早5点到晚6点,全天得干10多个小时的体力活,苦不堪言,而对于新农村建设,他们由于仍然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而没有坚定的信念和决心。3)村务公开对农民熟悉的影响大多数村民表示,自己很少关注村务公开栏。一些村民则以“白扯”来概括村务公开的状况与意义。尤其是在谈到外来投资的收入与分配上,许多村民意见很大。同时,村民与村干部的矛盾,亦与财务的治理状况有密切联系。我们所采访的一位村干部认为村民与村委的主要矛盾在于债务问题,村民往往因为村委欠债而对村干部产生意见,甚至发生直接的冲突。案例三:重重猜测隐真情q村受访村民某大爷、大娘,务农为业,家庭经济条件尚好,大爷由于任当地中学守门人,兼之见识较广,为所在大队选出的村民代表。大爷曾亲眼所见村支书宴请外来考察商人,由此对村干部产生反感情绪,猜测其与商人的内部“交易”,并将种种猜测在当地传播。无独有偶,h村村干部与投资商签订了十年 合同,将集体所有的山地发包,此事同样在当地引起了不良的猜测。起因为承包费用的处置笼着一层“迷雾”。据此,我们走访了采石厂投资者李某。他表示已付清了承包费用,村委与社员之间的财务问题自己一概不知。而村委则表示,财务公开一直是依法进行,不存在问题。由此案例可见,由于农村的口头信息传播有速度快、易失真等特点,加之此类村干部“社交”工作本身轻易谋利的特征,此言论衍生出从权力寻租到个人生活作风的许多评价,在当地给村支书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抛开事件真相本身我们可以看到,“遮掩”可能带来村民更大的反感和更坏的猜测;假如村委能够将这些“宴请”等工作联络的公费花销情况真正做到详尽的“公开”、“透明”,可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2、乡镇政府与村级干部的绩效评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与村委会存在着“指导”与“协助”的关系,这种协助,假如是自愿的,基于特定的契约的,那么村民委员会就不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下级单位。但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极有可能是强制性的③。实践中,村委会必须完成乡镇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同时,由于我国农村现行的是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所以村干部不属于国家财政支出的对象范畴,村干部的工资只能农村税费和提留款,往往数目不高,因而存在着村干部从乡镇政府领取补助的状况。因而,村干部在精力投入上往往放在乡镇政府布置的任务上。而对这些任务完成状况的考核与评价都是由乡镇政府进行。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该村的村干部的去留有时是由乡镇政府决定的,村民们只是在“干部已定”后,机械地履行选举或罢免的程序而已,这些形式的功能仅仅是为了既定的结果提供“合法性”的依据。鉴于村干部日常工作开展重心、经济收益与乡镇政府有着一定的联系,笔者认为,乡镇政府能够也应当给予村干部绩效科学的评估。但在调查中所显示的状况并非如此。我们了解到,村干部考核的主要方式是乡镇政府派遣干部与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代表座谈,了解村干部工作状况。村民代表由普通农民组成,每十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