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业务结构调整。四是进行精细化治理,细分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固定费用与变动费用,分析不同驱动因素的成本效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控制和降低费用的措施。五是严格控制并规范临时用工,降低人工成本。
努力改善资产质量。总公司拟出台不良资产清收奖励办法,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鼓励不良资产清收。完善固定资产治理,除电子化设备外,拟下达固定资产减少指标。不再批准新建营业用房项目。根据地域条件、业务量和盈利能力,制订理赔查勘用车配置标准,由总公司实行集中采购。进一步加大资金集中治理力度,完善资金治理办法,增强资金运用能力。提高财会人员职业素质,严格自律,“不做假帐”。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加大审计、监察力度。改革审计工作职能,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审计模式,健全公司内控机制。一是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独立审计制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重要业务、财务事项,确保审计结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总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各分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和治理建议书。二是创新内部审计的内容和方法。突破传统的以财务收支为主的审计模式,开展效益审计和业务质量、资产质量审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大事前、事中审计监督,堵塞漏洞,降低经营风险。适应治理信息化需要,加快审计电子化建设步伐,开发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推行非现场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三是加强监察工作。开展效能监察,继续深入查处账外账、假赔案和“小金库”。
完善“三个中心”建设。实践证实,“三个中心”对强化风险控制、促进业务发展、培育要害技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坚持《指导意见》的要求,严格实施《运行方案》,确保“三个中心”作用的充分发挥。理顺“三个中心”与省、地市分公司的治理关系;正确处理集中与放权的关系,坚持核保核赔、同城查勘定损、财务处理、信息数据等事项集中处理。建立“三个中心”动态监控体系,在有关分支机构设立若干观测点,监控“三个中心”的运行。设置“三个中心”运行要害业绩指标,建立“三个中心”考评体系,科学分析、考评“三个中心”业务、财务流程的运行情况。重视核心环节建设,制定科学严密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确保业务、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创新营销,改进服务
强化产品创新。产品创新是营销和服务创新的基础。一要细分市场,细分客户。瞄准目标客户群,开发组合式、综合性、复合型产品,开发电脑软件,制定实务规范,提高产品的客户针对性和市场适应性,实现产品全面升级换代。二要贴近市场,支持营销。要以超前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和先进的技术,率先开发新产品,牢牢把握新兴市场领域产品竞争的主动权,增强产品竞争力。今年要开发出一批市场适应性强、适于机构与个人代理营销的定额保单,非凡是“两险”、责任险、家财险等分散费型产品。坚持开发和推广并重,加大新产品推广力度,使新产品转化为生产力。三要升级产品开发技术。运用信息技术,将独立、分散、串行的传统产品开发模式转向系统、集成、并行的开发模式,提高新产品开发的速度与质量,增加技术含量,增强其差异化、模拟难度和不可替代性。
推进营销创新。一要规范个人代理营销制。各分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总经理会议和个人代理营销治理
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总公司关于建立个人代理营销制各项规定与要求,对个人代理营销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清查,不规范的必须规范,不完善的尽快完善,推进个人代理营销工作规范开展,确保个人代理营销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要创新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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