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失地农民较多的村的,要把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作为当务之事来抓;对村级班子软散的,就要重在加强班子建设;对矛盾纠纷、信访问题较多的村,要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作为当前主要工作。具体我提三点要求:
一是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指导员日常管理的主体,是指导员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的一个最关键的环节,也是目前最薄弱的一环。乡镇、街道党委要负起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开展经验交流,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要积极创造条件,让乡镇本级派出指导员也能够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指导员工作中去,以保障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是派出单位要进一步支持指导员工作。各派出单位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更加重视和支持指导员工作,协助做好对本单位派出指导员的管理工作。要按照各级领导小组的要求,真正把优秀干部选出来、派下去。要强化用人的导向性,对出色完成指导员工作、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同志,要大胆使用、优先提拔。要帮助解决指导员及家庭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保证各项应有待遇。要普遍建立挂钩联系制度,落实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多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真正做到“派出一个人,联系一个村”,把指导员派驻村作为部门工作的联系点、村情民意的观察点、工作创新的试验点,确保农村工作得以推进。
三是指导员要尽快熟悉农村工作。首先要尽快熟悉当前的农村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其次要对自己所派乡镇和所驻村的基本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工作上、纪律上要服务乡镇、街道统一安排,要努力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要尊重乡镇、街道的领导,团结乡镇、街道干部,扎扎实实干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总之,我们要以群众欢迎不欢迎,群众满意不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争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三,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农村工作指导员在工作、生活上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五不”:不得在所驻乡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用公款吃请;不得在所驻乡村购买廉价物品和土特产;不准收受所驻乡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不得参与有损于党员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这一点一定要记牢!我们农村工作指导员是代表县委、县政府下去的,你们个人的形象实际上代表着县委、县政府和派出单位的形象,所以在这方面大家一家要高标准、严要求,千万不要做有损于党委、政府形象的事。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机遇感和紧迫感
去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个“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城乡一体化统筹“三农”工作全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的说,目前我县的“三农”工作形势是好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发展环境看,重农兴农的氛围基本形成。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人们对新形势下农业在现代化建设中基础地位的把握越来越清醒,越来越一致,越来越关注,全社会支持“三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思想基础已经形成。特别是十六大以后,我们党在对“三农”问题的定位上有了新的提法,新的发展。中央对“三农”的认识,从过去长时期提的“基础地位”、“首要位置”,发展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显示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轨迹,表明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支持正在逐步加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纵观一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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