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累计已对136例票据遗失、违规开票、违规用票、重复开票等票据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共处罚款55945元,有力打击票据违规违法行为。
四是完善“税易*”的操作规程。在“税易*”一期成功应用的基础上,分别从综合服务、纳税申报、门征开票、发票管理四类窗口出发,制定书面的操作要求和操作流程,严格按照新系统的要求开展日程征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基本资料清理工作,制定《税易系统基础数据核对工作方案》,设计了《基础数据清理核对表》等,以方便税收管理员清理核对。采取管理员负责制方式,重点核实纳税人的基本户籍情况,为“税易*”二期系统的应用做好准备工作。
五是做好社保新系统上线工作。对新系统上线时产生的问题由专人监控、专人处理,确保社保新系统平稳过度。及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防止问题的持续发生,将因系统升级和行政事业单位支付制度改革带来的问题减少到最小,确保社保费及时入库。*年我局共征收社保费入库15.17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197亿元,增幅21%。
4、坚持应收尽收,着力清理欠缴税款
一是认真及时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户,采用短信分类提醒的方式告知纳税人欠税(费)的情况;对仍未扣款成功的欠税(费)清册移交税源管理科处理,逐户进行电话催报;对电话催报后还未来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邮催报,在需要的情况下开展实地核实催报;对逾期申报的纳税户和解除非正常户、失效户处理,在加收滞纳金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简易行政处罚手续处以罚款。*年经管理员电话催报、专邮催报及实地核实催报后,已来办理纳税申报企业1057户次,有效地降低了欠税(费)的形成。
二是加大注销户税款清理的力度。为了防止税源流失,加强税源监控,在注销申请环节对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年度纳税在20万以上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的,逐户查明注销原因;重点税源企业、房地产企业、运输企业和疑难企业移交稽查局进行清税;对双定额个体户,严格按照清税程序在纳税人申请办理时,核对是否存在欠税,并当场缴销发票,杜绝注销纳税人死欠的发生。*年共清理企业类注销纳税人1340户,查补税款464.80万元。
三是健全协税护税网络。配合工商、国税、街道对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清理,通过协税护税网络对失踪户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清理欠缴税款,督促企业及时申报纳税。*年共完成各代征市场的委托代征协议的签订工作,制作、发放各街道协税护税网络工作人员*年度协税证130份,共有379户无证户转为有证户,各街道协护税网络征收的无证户税款达到150万元。
5、坚持依法治税,着力开展税务稽查
开展稽查人员业务培训,选拔税务稽查能手,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利用新系统上线规范稽查工作程序,提高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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