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落实转化一批项目。目前,国家和省里出台许多鼓励节能降耗的政策,要把这些政策研究透,顺着政策找项目。对在建的5个和已储备的7个节能降耗国债项目、10个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cdm项目以及一大批清洁生产项目,必须紧抓不放。同时,运用好相关政策,抓好一批中心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抓好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运用等。
三要通过引导激励促成一批项目。充分运用财政等经济杠杆,进一步
加大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市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工作。但政府政策激励只是一种导向,要害还要让企业主体熟悉到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现在,国内外市场主要能源产品的价格不断攀升,能源消耗成本已成为企业尤其是高能耗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影响产品竞争力的要害因素,节能降耗抓不好,企业利润空间必然会不断地受到挤压,竞争力就会不断削弱,影响企业生存发展。
三、统筹协调、强化保障,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工作机制
节能降耗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促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熟悉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今天市政府已经与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十一五”节能降耗的总目标和到2007年底的阶段目标,今后要按年度层层分解,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要把目标具体落实到每一个重点用能单位,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都有明确的节能降耗任务。要实行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度,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治理,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能耗下降目标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指标公报制度。从今年开始,定期公布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单位gdp电力消费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四项指标。对完不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并采取约束性措施,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落到实处。
(二)着力创新机制,强化政策引导。用能单位是节能降耗的主体,推进节能降耗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主要是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一是积极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反映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认真执行上级对超过限额标准的耗能实施累进加价的政策。最近,国家发改委已出台《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该《意见》大幅度提高了淘汰类高能耗企业电价,今后三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提高到2角钱。目标就是让落后的高耗能企业不堪重负,自动出局。二是加快节能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节能中介服务机构,推行合同能源治理、电力需求侧治理等节能中介服务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改造、运行、治理一条龙服务,促进节能产业化。三是采取更有力的节能激励政策。制定并实施能源中长期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能源开发与节约的引导作用;完善并落实对节能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产品,支持节能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和节能技术的产业化,建立长效节能促进机制。
(三)健全统计网络,严格节能执法。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地区能源利用统计工作,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