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切实解决特殊群体的困难问题。第一,要重点解决好生活困难的劳模问题。有关部门要把生活困难的劳模作为重点走访对象,各市州都要重点安排,节前要走访慰问,一个也不能漏下。第二,要重点解决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问题。这些人“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同时要加大优抚政策落实督查力度,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还要重点解决好煤炭、有色金属、森工、军工等重点行业的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过好年。第三,要重点解决好残疾人的生活困难问题。节前一定要安排好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从长远看,要重点解决城镇残疾人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问题。
四是组织开展好社会救助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经常性捐助活动的要求,我们要把经常性和阶段性的社会捐助工作结合起来,在前一段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的基础上,春节后,要继续采取各种形式组织社会捐助行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个方面捐款捐物。各级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要本着方便群众、有利捐助的原则,抓紧设立固定捐助点,建立健全社会捐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加强对社会捐助款物接收、发放的监督管理,建立捐助款物管理使用的社会公示制度。
五是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最根本的是加快发展经济,千方百计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搞好困难群众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增加新的就业机会。要扩大非正规就业。落实再就业各项政策,引导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创业,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要组织开拓对外劳务市场,促进不同层次的劳务输出;要认真清理各种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政策,鼓励和组织农民外出打工。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化就业机制,搞好就业咨询、指导、培训等服
务。各地要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使每一个困难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社会保障功能。四、加强领导,认真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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