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如此困难?从客观上分析,有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养人过多的影响。从主观上看,一些县(市)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理财观念不当、眼睛向内挖掘自身潜力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对解决县级财政困难问题,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近几年来,通过实施县域突破战略,扩大省共享收入下放范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帮助县(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省级财政也比较困难,调控余地越来越小,单靠省里的支持很难解决县级财政的困难。为此,解决县级财政困难,首先还是要立足自身,壮大经济和财政实力。发展县域经济,要注意调整产业结构和财源结构。上项目,不仅要看能不能盈利,还要看能不能增加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其次要靠深化财政改革,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要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的问题。第三,省市两级要继续发挥调控支持作用,特别是市州政府作为中间调控环节
,要切实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履行好市管县的责任和义务,尽可能地帮助县(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为了增强市、州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保持现行省对下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市州可以对所属县(市)的收支范围进行重新划分,进一步理顺市州对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各市州在研究确定对县(市)体制时,要妥善处理好与所属县(市)的利益分配关系,注意调动县(市)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本地区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四)增强忧患意识,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目前,财政承担的风险压力不断加大,有的县(市)已经对财政预算执行构成了威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地必须注重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未雨绸缪,及早研究应对措施,特别是要着重在体制上、制度上和工作措施上研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机制,不能总是充当“救火队”。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主权外债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管理约束机制,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当前急需做的工作就是严格划分责任,实行分类管理,该由政府负责的,要制定还债计划,并纳入地方政府预算,逐步予以解决。该由项目单位或担保单位负责的,必须由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对新上项目要严格把关,搞好科学评估论证,充分考虑外债规模和财政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对到期债务不能按规定偿还、债务率(政府主权外债余额?当年地方级财政收入)达到70%的市县,坚决禁止再上新的主权外债项目,这要作为一项硬指标来执行。各级财政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要按照主权外债余额的3—5%建立还贷准备金或安排还贷资金,增强抵御财政风险能力。各级政府还要严格规范财政担保行为,今后除国家规定的担保范围和国债转贷专项资金外,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再为企业贷款行为进行担保。同时,逐步建立财政担保项目从立项到还款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借用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按时还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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