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有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立与循环经济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134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187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改字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助于解决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使用再生资源比使用原生资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小、回收率低、技术落后,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亟待加以整治和规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和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措施,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多品种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城市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车,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分拣中心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85%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回收站点。回收站点由回收点、回收亭和中转站组成,负责收集居民交售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交售方便、绿色环保的原则,结合街道管理、社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实际,城区每1500户、农村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对“散兵游勇”式的走街串巷回收方式进行引导、整合和规范。实行“七统一、一规范”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管理,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回收站点与分拣中心紧密衔接,回收物日收日清,不留库存。对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实行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回收,由统一标识、封闭回收车辆运输至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
二)建设分拣中心。分拣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全市整合、建设6至8处大型分拣中心。分拣中心要具有分拣、仓储、交易、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符合环保、安全和消防规定,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便于运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建设区域性集散市场和加工利用基地。根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需要,规划在阜城周边选址建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