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五型四好三满意”党的工作新格局为载体,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是市委赋予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提升市直机关“五四三”党的工作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我市“三个发展”,根据市委工作部署,市直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提升“五四三”工作水平创先争优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以两年来“五四三”创建工作形成的内容体系为基础,细化标准,完善内容,健全体系,规范考评,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五四三”工作水平,形成“抓党建、正作风、促和谐”和“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为运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范围和时间
开展提升“五四三”工作水平创先争优活动的范围为市直机关各独立单位党组织,时间从2010年初到2012年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五四三”工作水平,力争三年时间,使市直机关80%以上的党组织及所涉及的单位达到“五四三”创建的标准和要求,实现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市党建工作前头的目标。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0年7月1日,30%的基层党组织达标;第二阶段,到2011年7月1日,60%的基层党组织达标;第三阶段,到2012年底,市直8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标合格。
四、考核内容
“五四三”工作考核满分为500分。考核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400分以上(含400分)为优秀;350-399分为良好;300-349分为一般;300分以下为差。达到优秀以上的单位为达标单位。
“五型党组织”即市直各级党组织创建“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党组织。
“四好机关”即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创建“班子作风好、队伍素质好、高效服务好、团结和谐好”的机关。 实现“三满意”即各项工作要达到“市委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的目标。
详细内容见附表《市直机关“五四三”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五、方法步骤
(一)创建提升
各单位根据考核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五四三”工作内容。每年年初,对本单位创建“五四三”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开展提升创建水平创先争优活动长远目标和近期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二)考核授牌
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授牌,上半年在“七一”前,下半年在年底工作检查考核之后。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向工委提出达标申请,工委按照考核细则,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并对考核达到优秀标准的单位进行授牌,授牌内容为--授予某单位“五型四好三满意”工作达标单位。
(三)表彰推广
工委通过各种途径,对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市直各单位对照先进,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加快建设步伐。2010年7月1日建党89周年前,召开现场会,推广“五四三”创先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