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格局,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执行。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不仅要对反腐倡廉工作经常过问、亲自部署,对重要案件的查处亲自督促落实,而且要管好领导班子,管好领导干部。一个单位出了问题,主要领导难辞其咎。对管辖范围内发生问题的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组织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好。2008年全市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责任分工。有关部门要把落实反腐倡廉任务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密切结合,纳入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之中,细化分解任务,逐项落实到有关领导和具体人员,建立起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加强廉政考察和测评,把考察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当前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的难度很大。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为他们从严执纪排除阻力,撑腰壮胆。要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注重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对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干部,要予以重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自觉做到对党忠诚、公道正派、刚直不阿,不断提高执纪水平,圆满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市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