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国家机关才能协调高效运转,建设法治才能最终实现。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快发展、奋力推进新跨越的现实需要。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等的重要职权,这些权力的行使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新跨越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当前,正处于“爬高坡翻陡坎”的困难时期、关键时期,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发展速度惊人,领先势头不减;中部地区奋力崛起;东北地区振兴老工业基地方兴未艾;省内兄弟市(州)你追我赶,形势逼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不进则退,小进慢进也是退,我们一定要更加重视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优势,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要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推动发展新跨越的伟大实践中去,保证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要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尤其要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为的跨越发展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
总之,在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程中,人大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人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全市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限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把我市人大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中心环节,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次会上,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对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人大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定要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和机制。要确立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党委要认真听取同级人大的意见,对人大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作出明确答复。要为人大了解全局情况和党委的重要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党委和政府召开的涉及全局的会议,应通知和邀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成员参加,重要的工作会议应通知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通知下级党政领导参加的会议,一般也要通知下级人大领导参加,以便及时了解党委的决策和意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并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协调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关系。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职能和分工不同,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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