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186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监管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按照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市已经建立了5人安全监管小组包保责任制度,目前各监管小组已开展工作。按照省政府8号文件精神,各市不再负责监管大集团兼并重组煤矿,要把这部分5人监管小组人员中业务能力强、懂专业、懂技术、懂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人员调整充实到地方煤矿的监管小组岗位,切实履行好对地方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要在落实5人监管小组的基础上,各市煤矿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向各煤矿派驻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省属七大集团及中煤集团公司,要按照省政府5号文件要求,由集团公司派驻的安全机构和人员对所属各煤矿进行安全监管和管理。
六、认真把好煤矿用工关,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和管理人员安全素质
(一)按照今年全省煤炭工作会议要求,为满足兼并重组煤矿“六长”必须具备大专学历的条件,进一步提高管理团队素质,省煤炭厅与省教育厅主动协调,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煤矿主体专业“专业证书”班的通知》(晋煤培发〔2010〕135号)。培训对象一是已取得中专学历、取得矿长资格专业证书、不具备大专学历的“六长”;二是工作经验丰富,属于企业重点培养的后备骨干人员。从4月份至9月份,集中半年时间脱产培训,重点学习专业课程,培训合格后达到大专学历。目前已进入组织报名阶段,各市、各集团公司正在有计划、有组织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二)按照机械化、信息化、现代化矿井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煤矿全员培训。一是抓好重组整合煤矿管理团队、关键岗位及特种工等人员培训,加强煤矿技术人员专项技术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二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积极推行“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派遣和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管理”的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变招工为招生”,推动煤矿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另外,各市各集团公司还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有效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拓宽“学习取经”、“挂职锻炼”等路子,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能,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七、继续认真开展以瓦斯、水害、现场管理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发改能源〔20*〕3287号)要求,省煤炭厅以晋煤办明电〔2010〕1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瓦斯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一是安排各集团公司及各市组织有关专家,从3月至4月集中对所属各类煤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瓦斯会诊”;二是要求做好瓦斯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对在“瓦斯会诊”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消除隐患。坚决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保证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情况下,在低瓦斯状态下和抽放达标区域内组织采掘作业。省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瓦斯会诊”工作进行督查。各市及各集团公司要进一步督促所属煤矿,认真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防治水措施,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抓手,积极开展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活动,加强现场基础管理,从源头上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八、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