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对煤矿安全形势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相关事项,高效有序搞好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实做强煤炭重组企业,完善煤炭主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重组建设矿井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186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监管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认真把好煤矿用工关,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和管理人员安全素质;继续认真开展以瓦斯、水害、现场管理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工作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煤炭厅将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第24号令)制定执法计划,按执法计划进行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加强建设矿井安全监管工作,严禁违法、违规建设;按照机械化、信息化、现代化矿井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煤矿全员培训;加强现场基础管理,从源头上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煤矿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对煤矿安全形势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进一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
20*年全省各类煤矿发生事故71起、死亡20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6起,下降39.32%,死亡人数同比减少73人,下降26.55%,煤矿安全形势趋稳向好。
今年1~2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好于往年,继续保持了明显好转态势。据调度统计,截止2月底,全省煤矿共发生6起事故、死亡16人。但事故发生的时间相对集中,特别是进入今年1月,在不到20天时间内,接连发生了5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
虽然今年1~2月份我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2010年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一些煤矿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够充足。主要是在隐患排查治理上不扎实,在安全管理上敷衍了事,在防范措施上有所疏漏。二是整合矿井正处于主体接管后过渡磨合期和大规模提升改造的建设期,也是调整动荡、事故易发的高危期。三是部分矿井维持过渡期生产,安全基础薄弱,甚至可能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行为。四是大部分矿井将进行技改建设,有的还将边生产、边建设,安全管理难度较大。五是煤矿灾害突出并日趋严重,治理难度越来越大。目前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开采地质条件不断恶化,瓦斯、水、火、煤尘和顶板等灾害时刻威胁安全生产。六是专业人才紧缺,安全监管力量有限。大部分整合矿井急需懂技术、善管理的专业人才,现有人才资源不能满足当前需求。特别是兼并主体整合矿井数量多、分布散、跨度大,大集团安全监管队伍与数量众多的监管煤矿不相适应,与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不相匹配。
这些问题反映出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也说明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面对当前形势,省煤炭厅高度重视,分别于1月22日、2月3日和2月26日先后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会议,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今年的总体工作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8号)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