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提供完善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作为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谐劳动关系,成为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框架中,生产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而劳动关系又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生产关系的状况和性质,是分析社会状况的重要视角。对劳动和劳动者的情感与态度,始终是判断政治家立场和作风的重要标志。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当前,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任务。《决定》明确地把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提供完善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部署。这意味着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正视目前的不和谐
有劳动愿望的人与社会所能提供的工作岗位不和谐。当前,辽沈地区劳动就业关系的不和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分化作用形成的下岗失业问题。二是由于高校扩招后教育结构的不合理造成的大学生就业压力。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处境和待遇与其身份和贡献的不和谐。农民工作为新时代产业工人的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劳动保障状况是比较差的,有时甚至工资还难以按时发放,节假日领不到薪水的事例时有发生。这已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成为调整劳动关系不和谐状况的重点工作任务。
部分民营和外资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不能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工会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组织。改革开放以后,劳动关系进入市场调节体系,但因许多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工人群体还不习惯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被侵权的现象就难免发生。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技术防范方面还缺乏对劳动者的保护。近些年来企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劳动者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在一系列环境污染和矿难事故的背后,可以看到我们在用工业化方式解决发展问题的同时,在追求经济目标的过程中,还缺乏对劳动者的保护,还不能充分顾及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途径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决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改革开放以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