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琼人社发20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年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系和监控管理平台,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两网化”管理的内容
“两网化”管理分别指“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
(一)“网格化”管理是指根据以镇行政区域为基础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一网格至少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员,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包括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
(二)“网络化”管理是指在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同时,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整合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网格”监察体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琼人社发200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镇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全市建立一、二级网格14个,其中一级网格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二级网格的划分以镇为单元划分,全市共划分12个镇和兴隆旅游经济区二级网格,共计13个二级网格。
(二)建立“网络化”监察体系。充分利用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平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各镇二级网格进行联网,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察。
(三)落实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琼人社发200号)要求,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全市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13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29名(其中,市一级管理平台3名,其他12个镇、兴隆旅游经济区各2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应从回我市报到未就业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统一组织考试,择优招聘。招聘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列为全额拨款专项事业编制,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落实工作设施。一是为各级网格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依托“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二是为二级网格提供必需的工作场所(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站、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和配备适用的交通工具。
(五)落实工作经费。“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人员及装备经费纳入统计财政预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支出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外,应积极配套资金,确保工资待遇的落实,稳定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
(六)建立基本数据库。以“一户一档”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网格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