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这一主线,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荣辱观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崇文尚德、诚实守信,树立新风、摒弃恶习,提高综合素质和致富技能,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原则。县乡(街道)党委、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制定激励措施和约束办法,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确保创建活动健康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
(二)坚持自下而上,自主申报原则。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围绕创建标准和评选办法,群众自愿申报,规范评选,公示命名,确保创建活动发源于群众,根植于群众,最终服务于群众。
(三)坚持紧切实际,因地制宜原则。紧密结合农村和街道社区实际,坚持因地制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思想基础差异,分类指导,必要情况下可适当调整创建活动内容和评选标准,确保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四)坚持典型带动,整体推进原则。坚持抓点带面,培育抓建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小区)、户,广泛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低“星”户和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不高的农户(居民户),要因势利导,重点帮扶教育,实现整体推进。
三、目标要求
通过扎实开展“和谐之星”创建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居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方式方法
(一)创建标准。“和谐之星”以家庭为单位创建,以“致富争先、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弘扬新风”为基本内容。通过扎实的创建活动,达到相应标准的,分别授予“致富星、孝爱星、守法星、诚信星、新风星”,五星俱全的即为“和谐之星”。评定标准分别是:(1)致富星:学用科技,勤劳致富,依法致富,勤俭持家,带头发展牛果菜等主导产业,积极发展二三产业,有可靠的致富项目,经济收入稳定,家庭生活比较富裕,年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能为群众增收致富起好带头作用。(2)孝爱星:孝敬老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无虐待遗弃父母行为;关心子女成长,按规定让子女接受教育,无失学辍学现象,无遗弃幼婴现象;夫妻恩爱,邻里和睦。(3)守法星: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参与邪教和黑恶势力等行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4)诚信星:忠诚正直,言行一致,信守承诺,明是非,知荣辱,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锤炼思想品德,不做有损党和人民利益的事。(5)新风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和社会捐资救助活动,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崇尚科学,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移风易俗,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男女平等,计划生育,关爱女孩,关注弱势群体;庭院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创建程序。“和谐之星”创建活动以党政主导为方向,以村民(居民)自治为根本。坚持经常性创建与阶段性评选命名相结合,原则上乡镇(街道)、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