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上市的凭证式国债,并对这种债券采取了“品种齐全,同步发行,广设网点,利率优惠,变现灵活”的政策,颇受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另外,1996年发行的国债中有80%可上市流通,其中60%为记帐式通过上网发行,这些都大大地增强了国债的流通性,活跃了国债乃至整个证券市场。
5、国债一级市场不断成熟,市场组织结构得到进一步健全。近年来,财政部进一步强化了国债一级自营商的承销和分销职能,吸收了一批有实力的机构参加国债承销,不断加强市场要素的培育,使以国债一级自营商为代表的广大证券机构真正发挥承上启下的市场中介作用,成为国债发行部门与投资者的桥梁。
6、国债二级市场得到迅速发展和壮大,交易方式不断增多,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国债二级市场的建立和健全,极大地提高了国债的流动性,加速了国债市场不断步入成熟。
7、国债市场的改革配合了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金融证券业的改革。国债发行市场的改革,不仅满足了国家筹集建设资金的需要,也为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还有学者指出,目前国债市场存在的现实问题有如下几点:
(一)国债发行方式的市场化程度不高。1994年和1995年,我国引入了国际通行的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然而,我国的一级自营商除了国有商业银行以外,其它一级自营商的自有资金的规模都不大。由于国债的发行规模越来越大,因此对这些自营商的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也往往对国债一级自营商实行了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这种方式仍然是通过各级财政层层下达承销计划的办法。可见,这种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也没有真正摆脱行政分配倾向。此外,我国一级自营商所拥有的权力和义务是不对称的。一级自营商只有在一级市场上承购国债的义务,但却没有取得资金融通以及在二级市场上做市场的权力。
(二)国债市场结构不合理。其一,国债发行利率缺乏弹性,国债利率结构不尽合理。其二,国债期限仍显单一,发行节奏和发行期无均衡性。其三,目标市场定位低。长期以来,中国国债一级市场的目标市场为居民个人投资者,这不仅使发行市场较长的时期在低水平徘徊,也是造成二级市场流动性差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不强。国债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反映着市场的活跃程度,衡量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标准,主要是市场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市场就越活路,就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市场,债券市场资金配置才能趋于合理与有效。
(四)对国债衍生产品管理不善。国债衍生产品是在国债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包括国债回购、期货、期权交易、代保管业务等。由于当初设计国债期货交易时,没有把风险锁在一定范围内,加上通货膨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保值贴补变动频繁,增强了市场的投机性;严重冲击了国家的金融秩序。
(五)国债的借、用、还不统一。我国在国债的债务主体及发行权限的规定上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我国国债在借、用、还这三个环节上还不配套、不协调。国债的举借与使用,国债收入的使用与偿还相互脱节。
二、我国国债在宏观经济中的调控作用
第一种观点认为:国债是财政经济的重要内容,财政通过国债规模的变化,增减财政收支的规模,使原来难以对经济规模和经济结构进行大规模调整的财政收支,变得具有适应经济变化的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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