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各地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市公安局将对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地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县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指挥长,县区公安局主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有关行业部门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地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陇南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设在市消防支队。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地要建立完善各部门、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治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任务,全警动员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各县区公安局分管领导每周要带队督查指导本辖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市消防支队、大队领导每周要带队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场所。市消防支队机关要将警力下沉到一线,落实到网格参加“清剿火患”战役。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拿出专项经费进行补贴、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