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停止招收初一学生,决定将原合肥市第十中学初中学区划归合肥市南陵路学校。
5、为实现我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搭建校际间沟通、交流平台,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第三十 九中学、合肥市第五十五中学和合肥育英学校分别与合肥市南陵路学校、合肥市三十埠中学、合肥市裕兴学校、合肥市第四十中学等4所学校结成对口共建学校。合肥市南陵路学校、合肥市三十埠中学、合肥市裕兴学校、合肥市第四十中学在今年秋季初一年级设立1—2个对口共建班。为强化共建效果,采取支教学校派初一教师到被支教学校进行包班,支教包班实行一轮3年,被支教学校也可派教师到支教学校进行学习交流。为深入开展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各中学继续根据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联合下发教人[ ]49号、瑶教[ ]127号文件精神,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四、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
我区合肥市第四十中学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业高中今年在全市继续招收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学校综合高中部今年首次招生,开设课程与普高部相同。职业高中设置微机应用专业。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进行收费。
我区合肥市化工职业技术学校、合肥市化学工业技术学校今年继续在全省招收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合肥市化工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化工工艺、机电、微机应用、机电一体化、焊接、电子与信息技术、工业分析与检查等专业。合肥市化学工业技术学校设置机电、焊接、化工工艺、数控等专业。合肥市化工职业技术学校、合肥市化学工业技术学校实行免试(推荐注册)入学,复试录取的办法。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凭毕业证(或相关有效学历证明)及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两张一寸照片于9月30日前到学校报名,由学校负责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进行收费。
五、其它招生工作
(一)特长班招生工作
为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工作,今年继续在部分中学招收具有体育、艺术、计算机或英语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各学校举办特色班的类别、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评估批准后,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申请、自愿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特长生招生条件严格审核,安排到区内相应的特色班就读。招收的特长生名单及符合条件情况要在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张榜公示。招收特长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
(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否则不具备招生资格,不得招生。
各民办学校要按照批准设立时所确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材料必须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以后,方可对外发布。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外区民办学校来我区招生,必须经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
合肥育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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