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阶段(2009年9月底以前)。市监察局、纠风办和交通局,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清理特权车、人情车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市监察局、纠风办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对全市重要路段要开展明查暗访。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或者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依法不应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拒不纠正的特权车、人情车,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把这次清理工作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结合起来,依靠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市监察局、纠风办、交通部门将适时派出监察组,对全市各普通收费站及收费路段进行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督导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10月底以前)。按照省里布置的清理要求和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全市清理工作要在今年的10月底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交通厅。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和市交通局将认真总结清理工作的成效,并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情况和成效。
三、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是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是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社会负担、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实表明,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的减免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造成国家税费流失,延长收费年限,加重社会负担,损坏社会公平公正,影响干群关系及政府公信力。因此,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各种问题,必须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全市各部门要提高对清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实施清理具体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察检查,严肃处理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的综合;审计部门要加大车辆通行费专项审计,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维持好收费站的管理秩序,对强行冲关,故意阻塞收费道口,殴打收费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等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实行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杜绝各种特权车、人情车违规行驶。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收费站要建立公示制度,统一印制车辆通行费减免征范围明细表,分发给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并在各收费站向社会公示。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自觉按章交费的社会氛围。公布举报电话、网站,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在收费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站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