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健全完善劳动保障和用工制度,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与生产经营活动实际的紧密结合,不断创新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途径和方式。
(五)农村“两委”成员及人民调解员。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及人民调解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村干部权利义务对等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着力培养农村兼职法制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实施“农村法律人才培养工程”,每个村要培养一名法律人才。大力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观念,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六)农民工。加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在岗前培训、在岗学习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搞好法律服务,增强其学法守法、依法履约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阶段步骤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年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根据市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行业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下半年至年上半年,各级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搞好监督和中期检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上半年, 月底前各县区、各系统进行自检自查,年 月底前市里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进行总结验收;下半年,迎接省验收组来我市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要有专项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及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法制教育制度,搞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个人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加强年度检查考核,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一定比例,制定经费保障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各部门、各单位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五)搞好法制宣传教育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