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及时有效地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设施,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健全旅游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和*市、*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责任制,努力创建全市“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良好旅游环境。
三、组织机构
*市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市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工作,人员组成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联络员:*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对象
*市各旅行社、星级饭店,相关景区景点及其他涉旅企事业单位。
(二)整治内容
1、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否有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单位领导班子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是否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或宣传教育活动。
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把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总体目标,重点做好全面排查治理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否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标准和岗位技术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档案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旅行社:是否规范组团派团程序;是否使用正式导游员;导游带领团队时是否有派团单并佩带领队证或导游证;租用的旅游车辆是否有营运资质、司机是否有驾驶资质;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有旅游安全事项的内容;旅行社和导游是否了解旅游线路及所到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告知游客;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时是否按《*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我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执行;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告知游客投保人身意外险等。
星级饭店:是否定期检查建筑物和电梯、压力容具和消防及电力线路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更新老化设备;特种职业人员是否定期体检并持合格的上岗证;是否每年举办一次消防教育培训和演习;厨房和餐厅工作人员是否按卫生标准操作,保证食品卫生等。
景区景点:接待设施设备特别是观光车船、竹筏、橡皮艇等及景区内交通工具、道路、码头等是否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投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