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20*年工作回顾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民主推荐公正公开,考察工作全面深入,讨论决定严肃认真,干部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人谈话推荐相结合,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和民主推荐票达不到三分之一以上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干部必须认真制定考察方案,抽调组织、纪检、人事和主管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公开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和监督电话。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结合考察对象的特点、特长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在征求县委常委和分管县级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意见后,研究提出提请县委常委会的干部任免意见。
二是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组织部向常委会详细介绍拟任职干部的基本情况、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情况以及任免意见。县委常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任免办法》,对拟任干部人选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任职试用期制度。一年来,我们对拟提拔任职的8批次168名干部,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和榆中党建网,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2名同志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作出不影响任职和暂缓任职的决定。在办理任职手续前,由县委领导和纪检机关进行任前谈话,从加强学习、创新工作、转变作风、维护团结、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严格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非选举产生、非权力机关依法任命、非聘任制的94名新提拔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对试用期满的39名干部,经县委组织部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了正式任职手续。
2、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20*年,全县共提拔领导干部168名,其中县级1名,正科64名,副科103名;平职调整交流129名,改任或免职63名,到龄退休45名。
一是对乡镇、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交流。按照“补充空缺、适度调整”的原则,先后对5个乡镇的党委书记、6个乡镇的乡镇长、7个乡镇的党委副书记、10个乡镇的副乡镇长进行了调整交流。调整后的乡镇党委书记平均39.8岁,乡镇长平均38.5岁,副书记平均37.8岁,副乡镇长平均35.1岁;乡镇党政“一把手”均达到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整部门“一把手”4名,副职8名,为新成立的21个党组配备了61名党组成员,新任了21名党组书记。
二是对部分事业单位和科级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分别对卫生、交通、建设、水利、以及林业部门下属的25个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全面调整。并对三电、两山指挥部、广电局、招商局、农技中心、爱卫办、新农村办、党史办等8个事业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交流。县委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调整交流10名,政法系统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调整交流142名(提拔63名,交流79名),县直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调整交流21名。
三是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以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为契机,调整交流社区干部15人,其中提拔11人,平职交流4人。优先选拔11名女干部进入社区领导班子,配备4名社区总支书记,使社区“两委”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我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