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协助,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斗争、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领导要“四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廉政准则》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发明良好氛围和条件,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
二是带头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各项规定。构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效果取信于民。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敢于从我做起,敢于号召群众向自己看齐。从我做起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具体体现,从领导干部抓起的基础。号召群众向自己看齐更是当好领导干部的一门硬功夫。作为领导干部,要求他人做到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他人做的自己要坚决不做。如果对他人对下级要求很严,而自己则搞特殊,谋私利,群众对这样的领导干部是不会真正信服的这样的领导干部,不但要殆害自己,而且更要殆害党的事业。
三是带头检查。认真对照。以《廉政准则》为镜,采取自己检查、同志帮查和互相检查以及述职述廉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问题,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种“不准”行为。
四是带头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还要强化自我监督,把廉洁自律的过程,当作党性磨砺的过程,带头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而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全县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廉政准则》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齐心协力反腐败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协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为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努力营造安宁的政治环境、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
使命光荣而艰巨。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时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县、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