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转变”。实现消防工作由人治向法制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由突击性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由专门机构管理向社会群防群治转变,着力构建与我省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为顺利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大力提升公安消防部队战斗能力和服务水平。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与火灾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专业队伍,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处置灾害事故的拳头和尖刀部队,与时俱进地加强其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保障。省消防总队制定的“一个指挥中心、建设三大战区、形成五个支援点”的战略构思,符合省情,各级政府、省直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使之成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力军。为此,必须做到“二个坚持”。一是坚持科技武装,要大力加强以举高、抢险和大功率消防车以及破拆、防化、隔热、探测等特勤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为重点的现代化装备建设,实现消防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消防装备体系,用现代化的装备全面提升消防部队战斗力。再困难,各级政府也要拿出一定财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在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同时,要对消防官兵的生命负责,确保与经济建设对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相适应。二是坚持执法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省消防队伍,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消防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努力营造最佳效率环境、最优的执法环境和最好的服务环境。
(二)坚定不移走消防工作社会化之路,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是一项全民工作,必须坚持社会化发展方向,只有全民共同参与、社会齐抓共管,才能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必须抓好以下五点:一是抓好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城市社区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民政、规划、建设、农业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人员、组织、制度、设施建设,切实把社区和农村建设成为抗御火灾的重要前沿阵地。二是抓好小城镇消防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小城镇消防规划和建设工作,把小城镇基础消防配套设施建设到位,使农村乡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加强。三是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建设。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督促单位建立标准化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四是抓好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如政企联办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保安消防队、民兵消防队等等,扩大社会消防覆盖面,增强广大社区和农村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五是抓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劳动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类学校教育、培训内容,特别要加强对法人代表、防火负责人以及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要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在这里,我要求教育部门要研究,消防工作从学生抓起,这一点,我们要向日本学习,他们的国民安全教育很成功,在发生地震等灾害时,小学生都懂得如何逃生。我们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