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人事人才工作方面,我市人才资源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军转干部安置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在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适应,增编和控编的矛盾还很突出;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办法还不够多;人事编制工作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等等。对于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贯彻全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在我市顺利进行
实施公务员法是今年人事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今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进入实质性入轨运行阶段。中央、省级机关上半年完成,市(州)以下机关原则上在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我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公务员法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人事编制部门一定要按照《甘肃省〈公务员法〉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制度创新”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工作办法,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做好我市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明确界定公务员法的实施范围。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三个条件。党的各级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被依法纳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没有列入实施范围,规定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施工作原则上与以上七类机关同步进行。人事编制部门要和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在界定公务员实施范围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能随意变通或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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