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注意突出重点。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必须突出重点。前面我提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有上千件,实际上我们每年只能根据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选择4~5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这是在选择执法检查项目上突出重点。在每件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上,也要突出重点。每项执法检查的内容不宜过多,一般应集中在3~5个主要问题上。只有从实际出发,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并且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直到问题基本解决,执法检查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三要切实转变作风。要注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第一线去听取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的反映,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执法检查组要注重精干、高效,轻车简从,同级法律法规实施机关可以不陪同检查,到基层也不要层层陪同。检查过程中既要看好的,也要看中的、差的,既要到中心城区检查,也要到远城区检查,使我们了解的情况更全面、更充分、更真实。
四要注意把执法检查与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执法责任制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制度。我们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依据《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的规定,注意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专项考核体系建立、运行情况,6类行政案件办理质量情况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这样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也是通过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来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
五要规范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形成一个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对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法第二十六条专门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两条:(一)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从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近两年的执法检查报告看,总体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也有需要规范、改进的地方。一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评价、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等方面,应针对同级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而言,有的延伸到了下一级,这是应予改进的,因为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同级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这一项,有的报告没有提到,有的虽提到,但语焉不详,不够具体;三是要注意增强评价和提出问题、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操作性,避免“提高认识”、“加大力度”之类的一般化表述。
二、关于市区联动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市区联动是搞好执法检查的一个有效方法。为什么要开展市区联动,我理解有这么几条。其一,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也好,区人大常委会也好,都承担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的法定责任,这为我们开展市区联动提供了合法性和可行性。其二,从上下级人大的关系看,市、区人大常委会之间不是领导关系,但有法律监督、工作指导和工作联系的关系。在执法检查中开展市区联动,是市区人大工作联系的一种形式,是一个创新。其三,市区联动使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效果更好,对区人大推动工作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各区推动解决涉及到市级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渠道。市区联动,形成合力,对促进全市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各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市区联动中,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项目共有4个,经过认真考虑,我们把关系全市发展和全市人民利益、适宜市区联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