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登记制度,建立毕业生信息资源储备库,为用人单位主动推荐毕业生,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对就业的毕业生特别是到私企、民营和外地就业的毕业生,及时办理人事代理,确认身份,为其办理职称申报、调整档案工资、办理人事调动等,用便捷的服务解除毕业生后顾之忧。今年以来,共为45名人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落实工资政策,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
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工资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把工资审批关,在完成转正定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冀政[2003]37号文件精神,为10959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月增资663267元;为2663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增资183799元。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审批工作,共涉及10510人,月增资455157元。圆满完成全县离退休干部、在职工作人员国办发[2001]14号、冀政办[2001]10号文增资工作,共涉及离休干部118人,退休干部1691人,在职人员9488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了每位干部职工身上,把国家工资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充分发挥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实施民心工程,促进就业再就业
今年我们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调整充实了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了年度控制失业率、净增就业岗位目标和再就业资金投入计划。定期召开例会,调查情况,分析全县就业再就业的形势,做到了工作有部署,汇报有定性,督导有目标,呈现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局面;二是强化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把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开岗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努力早日实现再就业;三是围绕中央、省、市五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八个一批”工程,努力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领域,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四是强化社区平台建设,按照“六到位”原则,根据辖区及工作任务难易程度,建立8个劳动保障服务站,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功能;五是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发挥部门主渠道作用,紧紧锁定京、津劳务输出市场,按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组织劳务输出,使劳务输出工作已渐成规模,成为农村增收新的增长点。目前我县新增就业人数1106人,占市核任务的9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32人,再就业率100%,安置“4050”人员140人,占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9%;为209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直接减免各种税费近9万元。同时从9月份开始,我县正式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创业小额贷款政策。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长效的原则,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转移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巩固发展劳务输出基础,不断增强劳务输出工作的吞吐能力,到目前为止,我县已与北京中水公司、中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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