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钱切实管好用好,真正用在刀刃上,坚决反对和纠正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四要完善奖惩制度。对预算执行管理情况好、效益不断提高、时效性和均衡性强的乡镇、部门要进行奖励。对预算执行不力,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拨付不及时到位、管理效益不好的乡镇和部门必须予以处罚,按相关规定收回财政资金重新安排,并在次年预算中相应扣减经费预算。
(三)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大力培植财源税源。财政收入增长最终要靠税源来作保证。要紧紧抢抓国家实施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机遇,全力以赴抓项目,千方百计争投资,通过项目建设来培植新的财源。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准确把握新增中央投资重点,全力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项目资金。发改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抓紧编报申请国家新增投资计划,及时下达国家各类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要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及时完备项目用地、环评等评审手续。要将项目投资争取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对年初确定的工业项目、特色产业开发项目、旅游产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投产、早见效、早缴税、早增收。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项目实施各环节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三、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系
财政作为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督手段,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财税部门要紧紧围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立足实际,超前谋划,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新框架。
(一)要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努力建设发展财政。财政工作必须始终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机制,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要正确处理“进”与“退”的关系,逐步减少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全力支持特色产业、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公益性事业的发展。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金融资金、社会投资以及企业向优势行业和优势产业聚集,努力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金融资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体系。
(二)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建设民生财政。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大力支持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全面推进支农资金整合,不断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要全面推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改革,切实统一、规范和简化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全省乡镇财政职能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16号)精神,抓紧做好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整建制划归县财政局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乡镇财政所面向农村、服务“三农”的职能作用,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这次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大力扶持特色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要深入实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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