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工资级别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工作;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分配新机制。
(8)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公开阵地多样化、公开内容全面化、公开档案规范化和公开结果效能化。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1)精心实施“民心工程”,强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任务目标,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在进一步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小额贷款,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一站式”服务工作程序,免费开展职业介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服务实体、服务型企业、生产自救基地等经济组织,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促进就业服务体系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建设。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强化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计划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关注农民就业,促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阳光工程”,加快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强化治理和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便捷的条件。
(2)巩固两个确保,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落实“两个确保”工作责任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不发生新的拖欠。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好中断缴费人员的续保工作,健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规范离退休人员治理服务,积极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异地协查工作。认真做好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工作,简化业务流程,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尽快出台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竞争、退出机制和信用等级制度;加强医疗费用的监测体系、运行评估体系、基金预警系统等基础建设。继续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障碍”进入失业保险,加强规范化治理服务和各项基础工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理顺治理体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完善业务流程。稳步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以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为重点地区,以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和农村计划生育对象为重点人群,争取2005年在投保人员的扩展、保费的收缴方面有所突破。
(3)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抓好2004年12月1日即将实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合同治理工作,突出抓好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重点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下岗职工等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企业逐步建立起激励有效、约束严明的分配机制。继续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节体系建设,完善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做好
劳动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情况通报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和企业的监控,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有效控制和避免不安定因素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目标,推行主办监察员制度,重点对规范劳动力市场程序、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禁止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大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非凡是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办处罚力度。
(四)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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