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医疗保险。自2003年8月正式启动医疗保险以来,工作运行平稳,既减轻了县财政和各单位的负担,又保证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到5月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142个,在职职工11842人,退休人员2581人;1—11月份,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237万元,支出1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311万元,支出69万元;大额医疗保险费收入84万元,支出43万元。全县167名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下半年开始移交我局治理,7—9月份财政拨款18.8万元,支出17.5万元。
3、工伤、生育保险。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1—11月份征收工伤保险费5.96万元,支出工伤保险金2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6万元,支出生育津贴2万元。
4、失业保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职工的参保意识,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8500人,1—11月份征收失业保险费71万元,为57人发放失业救助金15.2万元,使失业保险安全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审核电机厂等14家企业职工档案,经初步测算,将为903人发放失业救助金,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5、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移交我局后,经过一年多的理顺,基础工作已基本到位,截止目前,全县参加农保的人员共计24768人,征收农村养老保险金5000元,到11月底,共有519人达到退休年龄,1—11月份发放农村养老保险金3.3万元,为农民晚年生活提供了一定生活保障。
6、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解困帮扶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开展送暖和活动,救助企业特困职工178人,发放慰问金85000元;二是积极参与县救助贫困学生活动,提供救助资金10000元;三是8月份开展“四帮四看”教育活动,看望贫困下岗职工,送慰问金4800元;四是国庆节期间慰问特困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750元。
(八)规范劳动治理,促进依法行政
全面实施《劳动法》,认真贯彻《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劳动合同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完善监察职能,规范办案规则,加大监察力度,深入用人单位主动开展劳动用工年审,目前共审查用人单位280户,年审覆盖面85以上,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案件3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500元,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做好劳动信访、劳动仲裁等项工作,我们坚持“三抓”:即抓源头,强化政策宣传;抓基础,健全基层组织;抓预防,实行信访接待制度。依法规范信访行为,严格法定程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仲裁、监察、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途径解决问题。完善仲裁员仲裁庭办案制度,对仲裁争议案件当天受案,当天立案,依法结案。截止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起,仲裁一起,结案率为100,成功调解3起,极大地促进了《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关系合谐健康的发展。
二、2005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牢记“两个务必”,强化服务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解放思想,求实创新,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1、人事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兴县工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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