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改革,创优人才环境,创新治理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大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跨越。
(三)具体工作
1、人才人事工作
(1)创新人才治理服务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完善人才市场建设,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克服囿权思想,进一步落实引才引智政策,通畅引才引智绿色通道,推动人才开发战略的有效实施。对急需人才,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努力提升人才市场服务水平。加强人事代理工作,增强人事代理对非公有经济单位和流动人员的吸引力。改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治理制度,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创新方法,促进人事代理业务实现新突破。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把毕业生就业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人才结构有机结合,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择业,推动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协调和信息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人事计划治理和改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严控人员编制的政策,严格人事计划报批制度,加强基金审批,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序增长,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完善人事计划治理机制,发挥人事计划在人员治理中的调控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人事计划执行情况和工资基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确保人事计划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治理向岗位治理的转变,根据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人事治理特点,分类推进实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布满生气活力的人事制度。
(3)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治理。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强化公务员进口治理;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任免程序,非凡要加强对股级干部任免的监督治理,积极实行竞争上岗;完善公务员培训中心建设,认真做好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即将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治理,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内在自律,规范行政行为,精心打造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依法行政、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4)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考试、考核及职称改革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学习培训,构筑终身教育体系,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发展。组织好经济、会计等专业职业资格培训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鉴定和培训报名工作,
圆满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放开各类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工作,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及农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治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动态治理有效机制。
(6)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工作。按照“一个导向、六个公开、两个制约”的安置办法,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确保实现“部队、地方、个人”三满足。积极探索社会治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加强对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指导、治理和服务。商洽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7)严格落实工资政策。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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