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特别指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的改革试点”。我省随后召开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对全省县乡财政运行模式实行分类指导,对*困难县(市)和苏中部分困难县(市)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模式,规范管理、保证运转、防范风险。=月==日,省里召开了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会议,对苏北各县(市)和苏中转移支付县推进改革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要求从明年=月=日起全面施行。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就是对我市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从明年=月=日起全面实施“镇财市管镇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请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确保高质量、高要求完成任务。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把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推进到位
改革镇级财政管理方式,就是按照“一调整、二完善、三清理、四改革”的总体要求,在以镇为独立核算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镇级财政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上划、资金统拨、支出控制、票据统管、债务审批”的管理方式,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要求,组建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由其统一管理各镇财政资金,并分镇进行财务核算。改革的范围包括全市==个镇和城北新区。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预算共编。市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市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镇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各镇政府根据市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经市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再报省财政厅审查批准,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最后,各镇财政所将预算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并由市财政局汇总报省财政厅备案。年度预算批准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需要调整预算的,按法定程序报批。
=、账户统设。取消各镇财政所、镇属事业单位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将原市财政结算中心更名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结算专户”、“预算外资金专户”,并在各镇金融网点开设“结算分户”、“支出专户”两个分账户。“结算分户”核算镇级各种收入的归集和报解,在该账户内不得发生任何支出,“支出专户”核算镇级各种支出。
=、收入上划。各镇组织的所有收入,无论何种来源渠道,全部先进入“结算分户”。然后由各镇财政结算会计根据资金性质,属于税收、非税收入的,直接缴入市级金库;属于单位预算外资金的,上划市“预算外资金专户”;属于财政预算外资金、暂存资金的,上划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结算专户”。
=、资金统拨。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执行镇级年度收支预算的基础上,安排镇级财政支出的顺序是:首先保证各镇的必保支出,然后再安排各镇运转支出,最后安排专项支出。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费、优抚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办公费等运转支出、专项支出等。每月由市财政按各镇年度预算和收入进度,将预算内往来资金和市“预算外资金专户”中的预算外收入划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结算专户”,再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至各镇“支出专户”。各镇公务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仍由市财政统一发放;社会保障支出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扣缴,划拨到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运转支出由各镇按年度预算规定支出;专项资金按程序拨付,并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镇级各项采购支出,根据镇级年度预算,由各镇提出申请和计划,资金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付到市政府采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