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败,常必由之”。我国封建时代的当政者就十分重视财政的作用,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北宋的王安石变法、明代张居政改革等,都把财政改革作为一个主要内容。古代盛世的财政危机导致朝代的更替。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雄厚的财政实力和正确的财政政策,对一个国家的发展繁荣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现代经济的发展也证明了,一个国家的强大、一个地区的繁荣无不靠雄厚的财政支撑。财政作为一种状态,它显示了一级政府可支配的社会总商品的多寡,财政状况是衡量一个地区贫富的晴雨表,这数字、那数字,财政收入才是硬数字。财政作为社会商品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它具有配备资源的职能、收入分配的职能、经济监督的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稳定、增长的职能。所以做好财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主要工作。财政工作做不好、财政状况不佳,不仅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还会影响简单再生产的维持;不仅制约社会事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公务活动的开展;不仅制约一个地区的经济繁荣,还会影响一个地区的政治稳定。所以,抓不好财政的政府是人民不满意的政府;不懂财政,不抓财政的领导也不能算称职的领导。
二是确立公共财政的意识,积极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中央领导曾指出:“在我国,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财税政策,努力做好财税工作,是我们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和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提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都要学习财税知识、熟悉财政政策、财政法规和财政业务,牢固树立为人民当家理财的思想,不断提高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的水平。不管是从领导的要求看,还是从财政对经济发展、地方繁荣的保证和促进作用考虑,单从作为财政供给者的公务员自身素质看,关心财政、积极支持财政工作,我们人人有责。所以作为“财政工作是部门的事、政府的事”,“我们不管钱,只管用钱”的认识都是错误的。
三是确立财政法制意识,规范财政管理。社会主义财政除以国家权力为依托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外,还以所有权为依托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财政行为是一级政权机构的行为,以国家权力为依托”意味着这一行为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以“所有权为依托”,并不意味着财政的软化,因这个“所有权”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国家,在计划经济时代,更具有“指令性”的“硬度”,在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财政改革的方针是实行政、企分开,财政要退出面向市场的竞争性领域。实施财政对这一部分的间接调控,由国有控股公司去直接调控。年度财政收入和分配都经过最高权力机构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其法定性、强制性是不言而喻的。就财政收入来讲,必须取之有据、取之有度,就是依法治税,依法治收,应征不漏;就财政支出而言,也必须用之有规,用之有度,按计划,经批准。近年来,我市少数企业偷税漏税、少数部门乱收费,对财政小贷和以财政提供担保进行的贷款等无偿占用,“誓死不还”,以及乱支滥用,软化支出预算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财政法制意识不强的表现,必须切实加以纠正。
四是确立财政效益意识,坚持勤俭节约。任何一种财政安排都会产生一定的效应,财政的严肃性、可靠性是建立在财政的有效性基础之上的。财政的钱要用在刀口上,用在关键处,不该用的钱,坚决不用,不能报销的坚决不报,“会哭的孩子要多给奶”、“公家的钱不用白不用”的观念和做法都是与此相悖的。江总书记在去年部省级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上指出:一些地方和基层党政机关机构膨胀,人员严重超编,也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些人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塞进党政机关,都来吃“财政饭”,结果使当地绝大部分财政资金用在了人头费上,不仅造成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