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民族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各民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与其人口比例基本相适应,结构更趋合理;民族法制建设不时加强,具有中国特色、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不时完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证;维护民族团结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三、突出重点。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有398个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未通电,其中95%以上都在部六县。对此,要进一步加大对内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在资金、项目的安排和争取方面要向内地民族地区倾斜。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水、电、路、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015年,实现到县通高等级公路、县到乡通油路(水泥路或弹石路)乡到村(行政村)通等级路、绝大部分自然村通简易公路;全农村户表改造率不低于95%基本解决无电户通电问题,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97%自然村通电话,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平安问题,行政村有卫生室,人人有学上,户户有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
九)加快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要立足民族地区资源优势。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优先扶持发展核桃、水果等农业支柱产业,以及农村二三产业、生物能源产业、乡村旅游等。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培育民族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民族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专业大户给予信贷支持,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和小额信贷资金,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十)加快建立生态建设和资源开发弥补机制。把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维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切入点。由上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和专项补助等方式给予弥补。民族地区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予以支持。民族地区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要切实维护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群众的生产生活不低于原来的水平。
十一)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认真编制和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强化对特困地区各民族群众的直接扶持。依照发〔2009〕13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到2015年,将重点抓好七项工程的规划和实施。
1实施“兴边富民”扶持发展工程。要在重点推进边境三县“兴边富民”扶持发展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出不接边的内地三县(元阳、屏边)兴边富民行动”扶持发展规划,争取尽早纳入国家和省的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使部六县做到区域统筹、整体扶持、全面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整村推进项目零配套和少配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级配套资金,逐步加大对内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要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切实加强内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目标。继续加大北对口帮扶以及级部门定点挂钩扶贫的力度,力争使内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达到全平均水平。
2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认真制定和实施扶持金平布朗族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协助扶持产业培植,打牢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促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全中等以上水平。
3实施深度贫困民族和特困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工程。制定和实施扶持深度贫困民族和特困民族地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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